朝日巡游記

策马行川,快意江湖

[雷安]大雨天

阅读须知:

< 全文字数:1w+

< 诡计多端的大(林)学(黛)生(玉)雷x感情迟钝社(好)畜(骗)安

< 老套故事,大概是,算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故事(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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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说,算了,我说了什么实际上并不重要。


0.

第一次相遇是在大雨天。


你走得并不快,你像是不在乎这场雨,就像也不在乎这场不足为奇的相遇一样。


卡米尔有一家常去的奶茶店,他喜欢这家店的芒果甜点,每次路过都会停下来进去买一份,即使今天也毫无例外。他很少有这么任性的时候,雷狮就抱着这样的心情站在店门口等他。出门时,两人都没看天气预报,前一刻还阳光明媚的天气在后一秒降下了豆大的雨珠,再接着就是天边滚滚闷雷,在南方的城市,这种事情时常发生。

一般这种暴雨来得快,走得也快,就像街上擦肩而过的人此生基本上不会再遇到,而存留在心的惊鸿一瞥也难以成为一生的永恒。

雷狮坐在店门口的椅子上打游戏,一个无聊的地铁跑酷游戏,昨晚他熬了个大夜画委托,他发誓这辈子都不想要再看见水彩,这种东西对他而言总是过分折磨了。手机屏幕里的小人最后被墙撞死,而刚点单的芒果芝士也像算准时机一样送到他的面前。卡米尔还在挑送给男友的甜点,雷狮看向雨幕,远远间有人头顶着西装外套,手里提了半个西瓜往这儿走来。

他走得并不快,他像是不在意这场雨一样。

那人湿漉漉地从雷狮旁边路过,浑身上下都透露着喜悦,而雷狮只觉得这个人是不是蠢,哪有淋了雨还开心得跟傻子一样的,这家伙回去必感冒。他戴了一对和眼睛颜色一样的绿色的耳钉,手里的半只西瓜递给了过来给他送毛巾的店员。

老板?雷狮想着,吸管插在奶茶杯里,他吸上了一块芒果的果肉,是酸甜的。

“下午好,卡加,这是给你们买的西瓜。”雷狮听见了那人和店员的对话。

“哇,谢谢安哥,店里面还有西瓜呢,没想到你又送来半个,想喝点什么?我一会儿给你做。”

“嗯……一杯简单的柠檬水就好,多加点果蜜,谢谢。”

“安哥,你还真是,明明都知道店里的柠檬水偏酸,自己受不了酸的,还每次都要喝。”名为卡加的店员叹了一口气从那人手里接下西瓜,转身回了操作台开始制作柠檬水。

雷狮难得会将自己的目光投向谁,更多时候他只是在看自己的画。他长得并不是很显眼的类型,该如何形容这个人呢?他穿了一身西装不难看出身材比例很好,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湿润的棕发贴在额头上,发梢还往下面滴着水。手很细长,很好看,目测是比自己小一点的,拿来做手模再合适不过。其实最引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睛,年少的时雷狮家里曾经有过一颗蓝绿色的名为帕拉伊巴的碧玺,它的颜色如此明亮,在灯光的照耀下珠光闪烁。

如果雷狮是一个海盗的话,那么这颗碧玺就是难得的宝藏。

他得到了一杯加了过分多果蜜的柠檬茶,雷狮只是看着就觉得牙痛,他把毛巾搭在肩上,低头咬住吸管小口小口地喝着。喉结上下滚动过后,他舔了舔自己干涩的下唇,那双唇瓣过分饱满,舌头带来的水光沾在上面,久久不愿褪去,就像雷狮灼热的视线一样。

然后,他收获了来自那人的一个礼貌而生疏的微笑。

雷狮想,也许存留在心的惊鸿一瞥也并非难以成为一生的永恒。



1.

用以最平庸的文字,用以最平凡的字句,用以最差劲的手法,描绘最为致命的心动。


钟表的指针指向下午四时,暴雨将至。


雷狮又一次被暴雨困住脚步,他被迫留在了雷蛰的办公室里,雨下得太大,从高处往下看去街道上的水汇聚在一起让人产生了这是河流的幻觉。被雷蛰强行拽过来当便宜美术用就算了,准备回去时还天降暴雨,今天已经没有比这更加倒霉的事情了。他没有烟瘾,只是叼了根棒棒糖站在落地窗前面思索还放在画室里才画到一半的画后续应该怎么画下去。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雷蛰带着一个眼熟的人走了进来,那人戴着眼镜但是却挡不住那双令人难忘的眼睛。

“没走?”雷蛰挑眉:“那正好,来帮个忙。”他的语气跟命令似的,让雷狮起了叛逆心理,并没好气地回呛了一句。

“雷狮,我弟弟,一部分画面的原画。”雷蛰没有理会他,自顾自地说:“安迷修,文案组的组长。”

安迷修对雷狮有些印象,能让雷蛰把他从天星那边挖过来的一部分原因就有雷狮的画,他之前倒是一直想看看能画出这么有冲击力画面的人究竟是什么样子,哪曾想会是这样年轻的人,看起来大学还没有毕业。

他向雷狮伸出手,跟他说:“你好。”

雷狮咬碎了糖果,伸手握住,轻飘飘地也回了一句:“你好。”

薄荷的味道在口腔蔓延,胸腔囚禁住的两颗心脏强有力地跳动着。

安迷修刚才没有仔细看过他的模样,他应该夸赞吗?夸他人如其画一样张扬恣意?那只展翅高飞的雄鹰,那只锐利的眼睛,像是透过画布直直戳进人的心里去,仿佛自己就是猎物一样。但最让他印象深刻的画作并非就是那只鹰,反倒是站在钟塔顶端,偷走了被女王鲜血染红的王冠的绿眼渡鸦,让他久久不能忘怀。

三人会谈说的什么实际上雷狮并不怎么在乎,他只是偶尔开口说一说自己的想法,大部分情况下都是安迷修在阐述自己的观点,雷狮偶尔补充一些自己的理念,气氛一片祥和。中途雷蛰出去抽了一根烟,雷狮也顺利加上安迷修的微信,理由是为了更好地交流。

安迷修发现,雷狮并不是一个乐于分享生活的人,他的朋友圈空空荡荡,并没有什么内容,偶然发一两条基本上则是吐槽一下委托人的离奇要求,最近一次是在上周的雨天,他拍了一张水彩画——被暴雨无情摧残的枯萎的桂花树,看起来如此狂野的人却画了如此细致的水彩。

外面的雨渐渐小了,但雷狮却不如开始那样急着离开,是的,今天已经没有比这更加倒霉的事情了,但却突然之间因暴雨降下了一个小幸运。雷狮又一次想起留在画室里的画,他已经知道接下来要怎么进行下去了,涂抹上足够明艳的绿色和蓝色,画一幅不同于往常的枫树。


2.

“那就与落叶共舞吧,安迷修。”


他说。


雷狮并不是一个乐于分享生活的人,他的朋友圈空空荡荡,并没有什么内容,但却总喜欢给安迷修看学校的水坑。两人总是没头没脑地说很多话,雨后的柏油路经过阳光的暴晒后蒸出来蒙蒙的热气,寻找未干的水坑全凭借运气。飘在小小水坑上的落叶被雷狮用手机拍下来后,简单地用图像编辑软件绘制了一个戴着头巾的卡通小人,发送的信息上显示着“我是航行在瓢泼大雨后的落叶海盗”。

这座多雨的城市在今天迎来了晴天,在圆月的夜晚雷狮约了安迷修一起去酒吧。这家酒吧开在一个偏僻的小巷角落里,倘若不是夜里的路灯足够亮,安迷修估计就要和雷狮开玩笑说:“还以为你要把我拐到一个没人的角落卖了呢。”,而事实上他也确实就这么和雷狮说了。

“好啊,先把你关起来,然后再偷偷卖到一个谁也不认识你的地方,怎么样?可怕吧?”

“那可真是太可怕了。”

他们左绕右绕,拐进巷末,雷狮打开了那扇木门,里面轻柔的音乐声传入耳朵,环境让人如此舒心。店面装潢不同于寻常酒吧那样充满霓虹色彩,说是酒吧实际上说它是有酒水供应的咖啡店或是清吧才对,但老板却固执地说,他开的就是酒吧。

真是一个奇怪的人,安迷修想。

雷狮算不准安迷修酒量如何,只能给他点了一杯度数不高的椰林飘香,也不知道是不是雷狮这个富二代的脸面太大,老板竟支开调酒师亲自调酒。等酒的期间,雷狮和安迷修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一些不知所云的话题,最先上来的是雷狮的长岛冰茶,安迷修即使不怎么出入酒吧这种场所对这款鸡尾酒也有所耳闻。

酒杯沿边挂着一片柠檬,酒液酷似红茶,杯中的冰块因摇晃而发出细微的声响,安迷修看过去,灯光下雷狮单手托腮不知道在看哪里,杯壁因冰块而流下来的水沾在雷狮的手指上再滴落在桌子上面。刚刚看调酒的时候,老板往里面加了不少各类酒液,混合起来的度数可想而知的恐怖,安迷修正想着雷狮会不会喝醉,老板就把他的椰林飘香递了过来。

乳白色的酒液带着椰香,入口顺滑,冰块都在果汁机中变成碎片,微微的酒味还夹杂着浓浓的可乐味。与长岛冰茶的柠檬不同,挂在酒杯沿边的是一小片菠萝和一颗小巧的樱桃,这款鸡尾酒对于新手来说再友好不过,但对安迷修来说,一杯下肚脑子就开始有些晕乎乎。他在桌子上趴了一会儿,再抬头看向雷狮,他正仰头喝下第一口酒,似乎是刚结束完思考。

酒精让荷尔蒙失控,让理智脱离大脑,鬼使神差地安迷修伸手摸向雷狮的喉结却被抓住,雷狮力气不大,眉宇间透露着疑惑,他不认为一杯度数不高的椰林飘香能让安迷修醉过去。安迷修突然清醒过来,脑子飞速转了一会儿,最后找了个蹩脚的理由掩盖自己的尴尬:“刚刚有只蚊子。”

“是吗?”

“是呀。”

酒精让血液加速流动,突如其来的抓手让心跳逐渐失控,似是有一声枪响在脑海中炸开,炸得安迷修耳鸣,呼吸变得急促,他有些慌张,不知道自己该干些什么。混沌的大脑有一丝清明,他知道自己似乎是意识到了什么,但确认这是什么他此刻并不确定也不敢确定。雷狮凑过来说话的时候,安迷修闻到了复合在一起的酒香,光是闻着就感觉到醉了,酒吧里换了一首音乐,背景音的小提琴像是催眠音一样,安迷修眼皮越来越沉,慢慢地合上眼睛再一次趴在桌子上。

最后是雷狮背着他上了车,在回家的路上安迷修做了个梦。

他站在一片灰色的花田里,奇怪的是花田中央有一棵蓝绿色的枫树,它长得粗大高耸,枫叶随着梦中有形的风沙沙作响, 那只偷走鲜血王冠的绿眼渡鸦停在他的肩上,长着嘴巴大声叫着,但梦里并没有声音,安迷修只听到一声又一声的枪响,是谁在自己的梦中射杀?他不安地睁开眼,而汽车也熄火停靠在路边。

迷迷糊糊地安迷修被雷狮扶下车,今晚的风多得离谱,吹得安迷修脑袋更加发蒙。凌晨的街道基本上没有行人,路灯之下是还没来得及被扫走的枯叶,风吹起落叶,安迷修想起了店里的小提琴音,他挣开雷狮的手,靠近被风吹起的落叶,像拥抱落叶一样慢慢跳起来了大学时在社团学来的华尔兹。

“那就与落叶共舞吧,安迷修。”

他说。


3.

我急迫地开枪,射杀自我,否认自我,掩埋自我。


当我感受到难以自抑的爱意,我对此惶恐不安。


安迷修接受了自己喜欢上了雷狮这个事实,于是他开始躲着雷狮,现在两人除了一些画面上的基本沟通以外再也没有别的话题,夏季一过,雨天就变少了,学校里也没有那么多的水坑拍给安迷修看了。新学期开学的那一天正好是游戏公测的日子,在发预告的时候光是凭借文案就收获了不少好评,这当然是记了安迷修大功一件。

面对两人现在鲜少联络的状况,安迷修其实感到的还有一丝焦虑,他一向对感情反应迟钝,二十六年的人生里没怎么经历过所谓的“喜欢”,宿醉后自己思考了好几天才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他不知道应该怎么做,没有人教过他,他也从来没有学过,逃避可耻却有用,实际上仔细想想,就算自己喜欢雷狮,而雷狮也不一定会喜欢自己的吧。毕竟两个人再怎么说也是两个世界的人,身份都完全不同,完全就不像是能够站在一起的存在吧。

安迷修叹了一口气躺在床上,脑海里又浮现出枪声,一声又一声从不间断。

是谁在自己的梦中射杀?

是他自己,是他急迫地开枪,射杀自我,否认自我,掩埋自我,抹杀不断萌生的爱意。

心境一如梦境一般灰色,那棵蓝绿色的枫树不知道什么时候掉光了叶子变得奄奄一息,绿眼渡鸦也被枪声吓跑,停留在光秃的树丫上,遥遥望着手握着枪将枪口对准自己的安迷修,它又一次张开嘴巴大叫起来。这次除了枪声,安迷修听见了渡鸦的声音,有一阵劲风自枫树底袭来,吹散了灰色,整个世界飘满了灰尘与蓝绿色的枫叶。

当我感受到难以自抑的爱意,我对此惶恐不安,但我却无法克制,无法射杀,无法否认,无法掩埋,无法逃避,它早已深深扎根,难以根除。如若拔除,就像剜去心脏一般痛苦,我已与它共生多时。


4.

我窥探你的自我谋杀,一切将按照我的剧本逐渐进行。


我是精明的骗子,我是躲在帷幕后的可恶主谋。


游戏下载量破公司历史新高的时候作为老板的雷蛰请了整个工作室的成员去聚餐,作为文案组的老大又是游戏的大功臣之一的安迷修理所当然地被灌了一整晚,本来就是一杯倒的家伙,这么轮番下来已经醉得不省人事。散场的时候,没有人知道安迷修的家住在哪里。同事晃了晃趴在桌上的安迷修,让他伸手解锁自己的手机,又问他应该把电话打给谁,安迷修喃喃说出了雷狮的名字之后再一次趴在桌子上。

雷狮接到电话时还在画室画该死的枫树,正准备打开一盒新的白颜料,特设的电话铃声响起来的时候两手一抖,崭新的颜料洒了一些在新买的黑色卫衣上。雷狮一瞬间怒意滔天,即使料到安迷修会躲自己一段时间,但被晾着这么久是个人都会生气,再加上深更半夜让一个画手打翻了自己的白颜料,可谓是buff叠满。雷狮接通电话咬牙切齿地说:“安迷修,你最好是有什么要紧事,不然我就揍死你。”

电话那边的同事哪里想到接电话的主儿是个暴脾气,还是老板的弟弟,他有些怯怯地说:“啊,雷,雷哥啊。我们现在在XX大酒店呢,安哥喝醉了,我们都不知道他家在哪,把他一个人留在酒店也不是很放心,你有空来接一下他吗?”

“他喝醉关我什么事?”

手握电话的同事直冒虚汗,他搞不明白这两个人怎么了,之前明明好得就跟一个人似的,跟谈了一样,现在又在闹别扭,他拿着手机好说歹说才把雷狮劝了过来。挂断电话之后他如释重负般吐了一口气,把手机放回安迷修手边,跟他说:“组长啊,你自求多福吧。”

雷狮到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他从安迷修的同事手里接过这个醉鬼,一身醉醺醺的酒气,跟考拉一样直接挂在他身上,怎么样都扒拉不下来。把安迷修塞进车里扣安全带的时候,他突然睁眼看向雷狮,像上次在店里那样伸手去摸他的喉结,这次他摸到了。

“喜欢。” 


6.

冬日的最后,阴湿的雨天,贫乏的想象力,包裹着永恒爱意的屋檐。


开始下雨,只是下雨。


安迷修平时也会逛逛ins,看看外网玩家对游戏的评价,他在刷ins的时候看见了之前关注的一个游戏实况主发布了这样一条ins——Last night I was drunk and my boyfriend wanted to have sex. He grabbed my sex organ and stuffed it into his ass. But drunk men can't get hard! So he broke down and sat on the bed crying, saying that he had no charm.

配图是一张欲哭无泪的表情包,安迷修突然之间就想到几个月前自己和雷狮确认关系的那天,结合这位博主所说的,他起了疑心于是上网搜索之后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他觉得有些好笑,还有一点生气,但更多的是无奈。

外面又开始下雨,但也只是下雨。

雷狮从画室回来时带了一幅水彩画回来,安迷修原本想兴师问罪,但是画上的内容太过于熟悉,那是一片彩色的花田,最中央有一颗蓝绿色的奇特的枫树。他听见雷狮说:“我画枫树的时候想着的是你的眼睛。还记得我给你说的落叶海盗吗?他后来找到了一颗名字叫做帕拉伊巴的蓝绿色的碧玺,特别闪,昨晚梦里他还跟我炫耀自己的宝藏,结果没过多久就被一只绿眼睛的渡鸦抢走了。”雷狮笑了两声,从背后抱住安迷修,闭着眼睛把下巴抵在他肩膀上。

“我好爱你啊。”他说。 

“嗯,我知道。”他回


7.

我走得并不快,我确实不在乎这场雨,但却在乎这场称之为奇迹的相遇。



—END.

————————————————

实际上我写东西总是神神叨叨的,所以收不到评论也会觉得,嗯,果然这次也不出意外的写出了让人读不懂的东西(乐)。其实不难看出来,我过分喜欢写雨写风,写一些很模糊的意向,因为广东的夏天就是这样,风与雨与暴阳。我不会写故事,不会写文章,我其实什么都不会,不过这次怎么说呢,总之尽我所能的去完成了一个故事(摊手)。

总之,我神经兮兮地乱写了一些不知所云的东西,博诸君一乐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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